1、免学费资助对象:
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农村户籍(含县镇)学生以及部分城市经济困难家庭学生。
2、免学费资助名额:
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学生(含县镇)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各班级在校城市学生的10%确定,四舍五入。
3、免学费资助标准:
中职学籍学生:一、二、三年级每人850元/年;
技工学籍学生:一、二、三年级每人2000元/年。
4、免学费申请条件及认定:
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各班级在校城市学生的10%确定,四舍五入。申请的城市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可认定为“免学费”资助对象:
(1)享受城市居民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子女;
(2)孤儿、烈士子女及残疾家庭学生和残疾学生;
(3)学生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费的学生;
(4)系成员患有重大疾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5)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6)其他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5、申报免学费资助对象的佐证材料
申报免学费资助对象的所有学生都需要提供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城市户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根据不同情况提供不同的证明:
(1)符合第1、2条的学生,需提供低保证及其年审证明,以及民政部门出具的孤残证件;
(2)符合第3、5、6条的学生,需提供乡(镇)、或街道盖章的困难证明;
(3)符合第4条的学生需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
上一年度被认定为农村户籍的学生不需要再重新填写相关表格,申请城市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需要重新上交证明材料(困难证明材料同上)。
6、申报免学费资助对象的流程
符合申报“免学费”资助对象的同学,必须向班主任提交齐全的佐证材料,并填写《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学费对象认定表》(注:此表填写对象为新生农村学生)或《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学费申请表》(注:此表填写对象为全校中职城市家庭困难学生),填好后需将佐证资料粘贴于申请表背面。
2017年万安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评选免学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