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向社会公开承诺:新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以文化考试为主,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自觉接受各省(区、市)招生考试、纪检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杜绝徇私舞弊等现象的发生。今年我院的注册入学新生录取规则是:
1.符合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普高注册入学的基本要求。
2.考生录取原则:对符合要求的提出申请的考生按投档分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按《江苏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苏招委〔2017〕1号)投档原则仍同分的,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可以优先录取,考生须在注册入学开始前(截止8月6日),将有关证书、证明、推荐信的复印件报我院审核。
(1)高中阶段获校级以上(含校级)奖励的考生;
(2)有艺术或体育特长的考生;
(3)学业水平测试单科成绩突出者。如选测科目或必测科目其中一门达B等级以上(含B等级);
(4)退役军人;
(5)经我院生源基地中学特别推荐,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发展潜质的考生;
(6)有其他突出才能、动手能力强,更能适应高职教育教学特点的考生。
优先录取考生须经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定,并报省考试院批准后方可录取。
4.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处理。
5.本校所有注册入学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6.特殊类型的考生录取按省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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