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报考我院的江苏考生,分别按文科、理科或艺术类招录,各类别招生专业详见《江苏招生考试报》或学院招生网站。凡A志愿报考我院考生,进档后,普通类和艺术类专业均满足第一专业志愿;3+2专本分段项目专业,安排专业时采用选测科目等级级差法,级差为5分,即以C级为基础,每门选测科目提高一个等级加5分计入投档分安排专业。
(2)对报考我院的江苏艺术考生,分别按美术类和音乐类招录,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采用江苏省专业加试统考成绩,对文化和专业加试成绩均达省控线的考生,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音乐表演专业招收江苏省音乐加试统考合格的考生,对文化和专业成绩均符合要求的考生,按声乐和器乐的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舞蹈编导专业使用我院委托南京师范大学考试的舞蹈加试成绩,对文化和专业成绩均符合要求的考生,按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3)对报考我院的江苏注册入学的考生,安排专业时不再采用选测科目等级级差法,对符合要求的提出申请的考生按投档分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同分录取原则:如按《江苏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苏招委〔2017〕1号)投档原则仍同分的,则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
2017年泰州职业技术学院普专招生江苏录取方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