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学位委员会需按照以下规定审核研究生授予学位条件:
1.根据《关于2017届研究生毕业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及硕士、博士优秀学位论文推荐工作的通知》(研[2017]8号)文件规定学位条件为:“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英语六级达到350分及以上;在核心期刊(北大核心期刊目录)或学院指定的高水平期刊的增刊发表学术论文一篇,其他相关条款参见《研究生手册》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及其基本要求;博士研究生:至少在核心期刊(北大核心期刊目录)发表与博士论文相关学术论文3篇以上,其中一篇被SCI收录(须有图书馆出具的检索报告),其他相关条款参见《研究生手册》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及其基本要求。”
2.根据《太原理工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2014年第二次会议纪要》第六条规定“托福80分,雅思5.5分对等硕士学位CET-6级350分”的规定
3.根据《太原理工大学2016年校学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纪要》第七条规定“对只满足毕业条件未满足学位授予条件的,只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如在下次学位授予时间之前满足授予学位的基本条件,将授予学位,否则,取消学位授予资格。”
2017年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院上半年各培养单位报送答辩材料及学位收学位论文:博士2本、统招硕士1本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