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
(二)复试后一周内,学院根据招生计划、综合测评成绩、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等情况做出综合判断,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校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组审定后予以录取。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
(三)考生的各项考试、考核成绩仅对本次招生有效。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学年有效。
太原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2017年太原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及复试考生的各项考试、考核成绩仅对本次招生有效。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学年有效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