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工作是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管理
复试工作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相关学院成立复试小组具体实施。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人的在本学科领域具有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专家组成,对复试考生进行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考查。
(二)复试分数线
按照我校招生计划、考生成绩及《太原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有关说明,确定复试分数线,实行差额复试。
我校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要求为:英语≥40分,业务课≥50分。
(三)复试要求
1.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考查
复试小组根据复试学科特点和专业培养目标要求,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外国语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参考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综合测评。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考核,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等,考核结果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复试方式
1.综合面试:面试时间一般不低于20分钟。
2.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在综合面试时进行,听力测试为单独放录音测试或结合口试通过对话进行测试,具体形式由学院复试小组确定。
(五)复试时间和地点
复试专业复试报到时间复试时间复试报到地点机械工程5月13日8:305月13日9:0011号楼3层301机械工程学院办公室材料科学与工程5月12日8:405月12日9:00科技楼8层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办公室
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到报考专业所属学院办理复试手续。学校不再另行通知,逾期未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017年太原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及复试考生的各项考试、考核成绩仅对本次招生有效。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学年有效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