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剂政策
1、参加我校各专业调剂,其成绩必须达到所报考专业国家统一划定的一区复试分数线。
2、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必须达到我校划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已退出现役的大学生士兵。考生报考时须持有服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不接收跨门类调剂考生。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未考统考科目的考生不能调入设统考科目的专业。另外,统考科目数学一、二之间及英语一、二之间可顺向调剂,不可逆向调剂。
5、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专业学位。
6、接收对象:第一学历为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并取得学士学位或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
(1)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型研究生(专业代码为1051**的所有专业):须符合国家规定的临床医师资格证报考条件并同时符合山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考条件。只接收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全日制(五年一贯制)临床医学专业应、往届本科毕业生。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调剂至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2)基础医学专业(专业代码为1001**的专业)可以接收同等学力考生。(病原生物学专业除外)
7、其他报考条件,必须符合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要求。
8、拟接收调剂的专业、接收调剂生名额将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发布。
(二)调剂程序
考生申请调剂必须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上完成。我校根据调剂考生的申请时间、初试成绩、大学期间一贯表现等综合情况,择优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资格。考生应于收到网上复试通知后12小时内,确认同意并按时间要求到我校参加复试,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确认操作者,则视为自动放弃调剂资格。获得复试资格的调剂考生在录取前不可随意更改报考志愿,否则将会影响考生的复试与录取。届时,未能取得复试资格的调剂考生,可联系调剂其他学校。如果调剂考生被我校拟录取,考生还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我校的拟录取通知,不按时确认者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2017年泰山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时间、复试方案等信息将于近日发布在泰山医学院研究生处网站上,请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