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录取办法按总成绩分专业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总分相同时,统考考生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予以录取,如文化课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对口考生按职业技能成绩由高到低予以录取,如果职业技能成绩相同,则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文化课成绩也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3、专业录取遵循志愿优先原则,按照考生的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进行录取。
4、学院对于缺考考生,一律按放弃考试资格处理,不予录取。
5、学院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实行免试录取。具体实施办法详见我院网站。
6、已被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2017年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