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学院招生工作在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党委、行政的领导、监督下进行。学院成立由学院院长任主任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相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招生政策,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实施细则,指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十二条 招生就业部为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的执行机构,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高职)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院设立由纪检监察室牵头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十四条 学院2017年面向全国22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均以各生源地教育厅或省招办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五条 2017年,学院将有如下录取批次:提前专科(含艺术批次、铜仁市政府订单)、一批次专科(涉及重庆市、四川省、广东省)、少数民族班、免费医学定向、普通专科批、等录取批次。
2017年铜仁职业技术学院高考组织机构及职责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