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持有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香港、澳门考生或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考生。
2. 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
3. 我校专业学位硕士不接收跨专业报考,且本科专业需符合港澳台学生在大陆报考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要求。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要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同大陆学生),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后方可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考核答辩通过后可获得毕业证、学位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否则将按照我校硕士分流机制转入学术学位培养。
4. 专业学位博士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已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且已报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试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报考博士专业与硕士学位培养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相同。
②已获临床医学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者,须已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上述证书均不含待批)。报考博士专业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相同。
5. 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6. 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2017年天津医科大学招收港澳台学生攻读博、硕士研究生报考地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