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位课程确定
学生可以在“培养方案基本信息”模块--“课程信息”下,查询本专业培养方案,确认课程设置。
制定培养计划时,务必将课程类别为非学位课程之外的所有课程包括: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及专业英语)、公共必选课(卫生统计学、医学科研方法)等都进行选择,不得随意删除,否则系统会提示无法提交培养计划。
(2)专业基础课确定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须在《课程手册》的《研究生课程学年计划表》中列出的B类课程(选修课程)范围内认定至少2门课程作为专业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可根据研究生本人的专业知识基础及专业需要,在导师指导下选修相关的基础课程,选课原则按照一级学科范围向相关的二级学科进行拓展,临床医学学科向基础医学、生物学学科拓展。专业基础课为学位课程,以70分为合格,≥70分可计学分)。《课程手册》附录《天津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专业基础课认定汇总表》中涉及的学科专业,研究生须必修表中本专业规定的全部课程作为专业基础课,如专业认定3门,则3门均为必修;表中未涉及的学科专业,请在导师指导下根据自身专业、学位类型及学分要求认定至少2门课程作为专业基础课。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无需认定专业基础课。
(3)非学位课程确定
结合学分要求,与导师商定拟选的非学位课程,并在网上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学生在选课系统前,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个人培养计划的制定。制定培养计划时,务必按照《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系统操作手册及演示视频-学生版》(详见新生专栏)的操作完成。
2017年天津医科大学博士生及硕士教学1-3班研究生网上选课拟修《卫生统计学》及《医学科研方法》两门课程的研究生务必跟随所在教学班上课。这两门课程须本人先制定培养计划,在“我要选课”模块中“可选课程”提交与所在教学分班一致的课程班级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