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成绩:笔试成绩(三门)÷3×60%+复试成绩×40%
2.复试成绩为复试各环节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入学后由我校统一组织身体健康检查,体检不合格者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规定处理。
2017年天津外国语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招生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