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笔试、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录取结果全面负责。并加强对招生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由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笔试、复试现场巡视及现场监察。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博士招生简章、招生细则等信息将及时通过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4.考生投诉电话23280941。
天津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7年4月25日
2017年天津外国语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招生监督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