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体育教育训练学专业运动训练过程调控与管理、学校体育学、体育与跨文化交际、教育技术理论与体育实践、体能训练方向和体育硕士的考生在填写报名信息时请在“备用信息”栏填写复试专项(如篮球、足球、游泳、摔跤、体操等)。
2.考生请在网上准确、详细填写本人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档案所在单位和地址。否则将影响录取通知书、调档函等材料的邮寄。
3.我院有关招生信息(成绩查询、复试方案、录取名单等)均通过我院研究生部网站公布,请随时关注。拟录取名单要在研究生部网站和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名单报市高招办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及“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
4.根据我院学科发展需要,2017年我院运动人体科学专业拟从全国重点(含211)院校的生命科学、基础与临床医学专业的毕业生中招收部分硕士生。凡CET四级以上水平,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科研或临床经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在职人员均可报考,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近年各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符合国家统考初试要求的考生基本上被录取。
2017年天津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其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