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为2017年4月12日至14日,逾期不再办理。
2.各区招办、报名点负责组织考生填报志愿工作。考生按照市高招办公布的《2017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中职毕业生招生计划》,分类别填报志愿。填报志愿的办法另行规定。
3.考生填报志愿时,必须仔细阅读招生学校的招生章程,了解招生学校的招生规定、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情况,保证所填报志愿信息的真实、准确。
2017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中职毕业生填报志愿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