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填报资格。市高招办根据全市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技术”、“综合能力”考试情况,划定考生填报志愿的分数范围。
2.填报时间。“技术”和“综合能力”考试成绩公布后,符合填报志愿分数要求的考生,依据市高招办公布的《2017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计划》,于4月12日至4月14日到区招办或报名单位办理志愿填报手续。
3.志愿设置。录取工作按提前批次、普通批次顺序依次进
行。提前批次为招生学校须组织专业考试或面试的特殊类专业,设1个院校志愿,院校志愿栏中有3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专业调剂志愿。填报美术类专业志愿的考生,须参加普通高考或春季考试招生艺术类美术类专业市级统考。报考其他特殊类专业的考生,要按招生学校规定报名参加专业考试或面试。
普通批次实行平行志愿,共设Ⅰ、Ⅱ、Ⅲ、Ⅳ、Ⅴ、Ⅵ、
Ⅶ、Ⅷ、Ⅸ9个平行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栏中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2017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志愿填报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