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用于录取编制“0”计划省份符合录取标准的考生。
教育部文件规定,对专业测试合格生源不足的省份,高校可不编制来源计划,但须在计划编制系统中相应省份的计划栏内设置为“0”,同时应在招生简章中做出相应说明,使合格考生可填报志愿,若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达到本校录取标准,则使用预留计划录取。
(2) 用于录取超出计划投档生源中成绩优异的考生。
为吸纳优质生源,对超出招生计划投档生源中专业成绩或文化成绩优异者,如以文化过线,专业排队为录取规则的专业,考生专业成绩为A 档;或以专业过线,文化排队为录取规则的专业,文化成绩达到或接近生源地本科二批分数线的考生,可使用预留计划进行录取。
(3) 用于录取高考文化成绩或专业成绩相同的考生。
(4) 用于解决生源不平衡问题。
为优化生源结构,在使用预留计划录取上,可适度放宽条件向非主要生源地区综合素质比较突出的考生倾斜。
(5) 用于解决招生计划的落实和保障班级建制问题。
由于报考生源不平衡,个别省份会出现部分专业计划不能完成的情况。为保证专业班级建制,使用预留计划在生源情况好的省份适当增录该专业考生以填补其他省份的计划损失。
2017年天津师范大学预留计划使用原则和标准艺术类专业预留计划的使用原则和标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