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录取考生须下载附件一政审表(此政审表须盖党章,应届生可以让所在学院的党政部门政审,非应届生可以在所在单位或者档案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或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政审),于4月28日前邮寄(或直接交到)我院研究生办公室。
邮寄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天津师范大学主校区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兴B210),邮编:300387,电话:022-23766330,收件人:晁老师(全日制)、舒老师(非全日制)。邮寄方式只接受中国邮政EMS方式。
2017年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拟录取研究生政审、人事档案、录取书关于政审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