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通知书由天津师范大学研究生院于5月下旬统一寄送,考生通讯地址4月下旬或5月上旬可直接在研究生院网站上修改。(少民、定向就业录取考生须将协议寄回研招办后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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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拟录取研究生政审、人事档案、录取书关于政审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