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少数民族博士研究生高层次骨干计划”及“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的报考情况确定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低控制分数线。
1、“少数民族博士研究生高层次骨干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低控制分数线为外国语成绩不低于30分,专业课成绩不低于50分。
2、“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低控制分数线为外国语成绩不低于45分,专业课成绩不低于50分。
(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专业报考情况及初试成绩情况确定非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低控制分数线:外国语成绩不得低于50分,专业课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三)各学院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及考生成绩情况,制定本单位招生专业进入的复试的初试成绩低控制分数线,但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学校划定的初试成绩低控制分数线。按总成绩=初试成绩/3*70%+复试成绩*30%,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各学院制定的《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应细化复试录取的具体办法。
2017年天津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