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审核通过的拟录取名单由各学院在网站自行公示(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对专项计划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进行说明。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2017年天津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录取结果公示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