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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天津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复试工作安排

2017年天津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相关通知复试工作安排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8-06 00:56:00 解决时间:2018-04-23 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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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安排在5月16日—24日。各学院应提前通知参加复试的考生,并将复试相关事宜通知考生。

(二)复试资格审查

各学院应在复试前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及学历信息集中进行资格审查,对于某些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学历证书信息经教育部初审后存疑的考生,各学院务必通知这些考生在5月25之前提交学历证书认证报告(境内学历在教育部学信中心网站申请认证,境外学历尚无认证报告的,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网站申请认证),并将认证报告交研招办。考生不按时提交学历证书认证报告或者提交虚假认证报告所造成不能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复试时考生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

(1)《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网上报名确认后打印)

(2)《报名申请表》,内含:

①《专家推荐书》2份。按照要求请两位副教授(或相应职称)以上的专家填写推荐理由和意见。

②《2017年天津师范大学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

(3)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加盖研究生院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生可暂时不提交)

(5)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两篇与报考专业相关且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主持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立项书复印件、报考导师出具的推荐函。

(6)复试费缴费凭证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

(三)组织复试

按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细则》进行。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8-04-23 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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