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纪检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录取结果全面负责和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根据国家研招信息公开要求,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将公布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复试成绩、总成绩。在招生计划分配额内,各学院各专业依照考生复试后总成绩排序顺次录取。有加分的及专项计划录取考生也将在公示中备注。
公示信息中复试成绩部分,在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议,由学研办通知考生复议结果。
2017年天津农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监督与复议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