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满分300)/3*0.3+复试成绩(满分100)*0.7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充分尊重导师招生自主权,根据总成绩和导师报考情况进行轮次选拔。第一轮次首选每位导师总成绩第一名;如果第一轮次排完后根据复试比例还有剩余名额进行第二轮次,录满为止。
天津理工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7/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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