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参加测试期间的交通、住宿、餐饮等费用自理。
2.考生测试时需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
3.被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艺术团学生(若签约生效,即使考生高考成绩超过我校在当地的低录取线,也被视为高水平艺术团学生),将根据其高考成绩和个人志愿,安排在我校非艺术专业学习。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入学后需刻苦学习,接受所在院系和艺术团双重管理,既要按本专业培养方案完成专业学习任务,也要认真履行参加排练和演出的义务。必修《艺术实践》课程,此课程含寒暑假集训、排练、演出等。课程必修时间四年制本科生为三年半,五年制本科生为四年半,根据《天津大学本科生手册》规定,修课课时不满、缺勤严重或每学期考核不合格者,视为成绩不合格,不予以颁发学位证书。学校将按要求在本校官网或校内网上开设高水平艺术团活动情况公示专栏,公示艺术团成员名单及参加排练、演出、比赛和获得荣誉等情况,接受全校学生监督。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艺术教育中心022—27406480
招生办公室 022—27405486
传 真:022—27890908
邮政编码:300072
邮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310室,天津大学艺术教育中心收(信封务必注明“高水平艺术团报名表”)
2017年天津大学高水平艺术团其它事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