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生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的重要举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天津市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津政发〔2016〕1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相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滨海职业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高职院校通过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其原则是以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技术和综合能力考试成绩为依据,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学校概况
o 学校名称:天津滨海职业学院(天津市示范校)
o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o 办学层次:高职
o 学校代码:12484
o 学校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庐山道1101号(本院区);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福建北路350号(南校区)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是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面向全国招生的独立设置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始建于1958年,是天津市高职示范校,占地1000亩,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学院教学设施先进,拥有机械加工与自动化、国际物流与现代服务、旅游与酒店管理、信息工程管理与服务、国际语言、艺术设计、国际商务、建筑工程技术与管理、园林等校内实训基地,92个实训室;校园网互联互通,有线、无线全覆盖;体育、文化、生活设施完善,绿草成茵、湖波潋滟,校园文化气息浓郁。学院根植天津滨海新区,服务京津冀,面向全国,以现代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为重点,开设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焊接技术与自动化、物流管理、报关与国际货运(货运代理)、连锁经营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国际商务、电子商务、国际金融、酒店管理、会计、工商企业管理、旅游管理、建设工程管理、建设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建筑工程技术、商务英语、商务日语、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广告设计与制作、环境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园林技术等29个专业。目前,全日制大专学历在校生近7000人。学院实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办学模式,实习就业无缝链接。毕业生一次就业率常年保持在95%以上。学院坐落在天津滨海新区和天津自贸区的核心区,东临渤海,西接天津中心城区、北抵首都京城,是中国经济发展的第三极,经济活跃,交通便利。天津市人民政府颁布政策:毕业生两年内在津签署就业协议,可以落户天津市。学生就业及可持续发展有坚实的环境基础和政策保障。我校学生在毕业当年均可参加天津市统一举办的高职升本考试,多年来我校学生考取率一直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