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江苏:按“先分数后等级”原则对进档考生排序,并结合考生志愿安排专业;分数相同按等级排序,等级顺序为A+A+>A+A>A+B+>AA>A+B>AB+>A+C>AB>B+B+>B+B>AC>BB>B+C>BC;若出现同分同等级情况,文科考生以语文成绩(含附加分)高者优先,理科考生以数学成绩(含附加分)高者优先;如果仍相同,则以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再相同则按照考生必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
⑵外省:①浙江按照实际投档到各专业的考生数直接予以录取;②上海按照“院校专业组”投档结果进行专业组内的专业录取,同一专业组内考生的专业录取采用“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当考生所填专业均已录满时,学校将依据考生填报的愿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录取。考生的专业调剂在考生所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进行。限制“物理、化学和生命科学”三门科目的院校科目组中若出现同分同志愿情况,以数学成绩高者优先;不限任何科目的院校科目组中若出现同分同志愿情况,以语文成绩高者优先;以上两类科目组若再出现相同情况,将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专业录取。③其他省份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执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若分数志愿均相同,理工类以数学成绩高者优先;文史类以语文成绩高者优先。
2017年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