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必测科目等级4C及以上、技术科目合格;选测科目测试等级要求:CC(含CC)级以上。
(2)考生文理兼招,各专业录取考生的男女比例不作限制。
(3)对进档考生专业安排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从高分到低分、按填报志愿顺序进行专业投档。投档分相同时,学业水平选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录取(以折合分高低排序)或满足其专业志愿;如果学业水平选测科目等级(折合分)仍相同,语文、数学两门分与附加分之和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语文、数学两门分与附加分之和仍相同,则文科类考生再依次按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理科类考生再依次按数学(不含附加分)、语文、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附:选测科目中每取得一个A+、A、B+、B等级,分别按4分、3分、2分、1分计算折合分,从高到低排序。
(4)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2017年苏州高等幼儿师范学校三年制大专招生普通类考生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