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到地点、接站安排等其他事宜,请于8月中下旬留意我校招生信息网的新公告。对学校环境不熟悉的同学可查看该网址上公布的学校地图。注意:学校规定在报到前,不提供住宿,新生提前到校需自行解决住宿。(材料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生命与海洋科学学院、医学部报到地点可能为西丽校区。)
关于报到地点、接站安排等其他事宜,请于8月中下旬留意我校招生信息网的新公告。对学校环境不熟悉的同学可查看该网址上公布的学校地图。注意:学校规定在报到前,不提供住宿,新生提前到校需自行解决住宿。(材料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生命与海洋科学学院、医学部报到地点可能为西丽校区。)
1.培养费(含论文指导答辩费,不含教材费、资料费)
(1)博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须缴交人民币5000元/学期的学费。
(2)硕士研究生
2017年硕士研究生,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的,须缴交人民币4000元/学期的学费。采用在职学习方式的按《深圳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的学费标准收取,具体每学期缴交金额以《深圳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为准。
2017年硕士研究生,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的,须缴交人民币4000元/学期的学费。采用在职学习方式的按《深圳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的学费标准收取,具体每学期缴交金额以《深圳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为准。
2.住宿费(学生社区管理中心咨询电话:0755-26537141)
住宿费高750元/学期,学生社区管理中心根据学校统一安排,按实际住房收费标准收取住宿费,新生自备床上用品。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金融、国际商务、会计、教育管理、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英语)、现代教育技术、学前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不安排宿舍。
特别注意:全日制上课新生如无需学校安排住宿,请在8月5日前将《校外住宿承诺书》以中国邮政EMS寄至深圳大学学生活动中心7号窗口(卓老师收),凡申请校外住宿者,本学期学校不再安排宿舍;未提交申请者,一经安排,本学期不得退宿。需学校安排住宿者,必须遵守《深圳大学学生宿舍违规处理办法》和《深圳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办法》。
住宿费高750元/学期,学生社区管理中心根据学校统一安排,按实际住房收费标准收取住宿费,新生自备床上用品。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金融、国际商务、会计、教育管理、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英语)、现代教育技术、学前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不安排宿舍。
特别注意:全日制上课新生如无需学校安排住宿,请在8月5日前将《校外住宿承诺书》以中国邮政EMS寄至深圳大学学生活动中心7号窗口(卓老师收),凡申请校外住宿者,本学期学校不再安排宿舍;未提交申请者,一经安排,本学期不得退宿。需学校安排住宿者,必须遵守《深圳大学学生宿舍违规处理办法》和《深圳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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