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公布接收推免简章、专业目录、推免接收办法。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同时上报本单位复试录取具体细则、复试具体安排;并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复试录取具体细则、复试具体安排。
2、取得推免资格的考生按推免简章的要求于9月28日-10月20日期间进行网上报名,及时确认我校的网上发放的复试通知,参加复试。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以电话的形式通知到每位已确认推免考生,并组织本单位的复试。
考生按各基层招生单位复试时间安排报到,提供并上交学生证、身份证、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及其他证明学术能力和潜力的材料,每位考生交纳80元复试费。
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复试结束后,应及时将拟录取名单和有关报表上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得延误。在网上对拟录取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书,考生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网上确认待录取通知,未确认待录取的推免生视为放弃我校推免录取资格。
3、苏州大学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推免拟录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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