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收推免的复试与录取工作是在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接收推免的复试与录取工作一定要在在本单位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统筹领导下开展,完善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机制,集体负责,杜绝随意性,保证严守政策,制定公平、公开、公正、合理、规范的复试、录取原则和程序,严格按照招生程序操作,规范选拔。不得随意变更,要向考生公布本单位复试及录取的原则和办法,复试工作切不可走过场。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对未录取的候选人应作必要的解释和对遗留问题进行处理。
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要坚决抵制乱招生、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对违反招生规定以及弄虚作假的招生单位,将根据不同的情况和性质进行通报批评,并扣减招生计划。对违反招生纪律的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直至追求其法律责任,以维护学校招生纪律的严肃性和确保我校研究生招生的良好声誉。
学校纪监审办公室参与复试与录取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四、其它
1、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含农村教育硕士、团支教)占我校2017年各基层招生单位的招生指标。
2、教育部建立“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n/tm),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到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本人注册基本信息、网上报名并全部网上缴费(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推免资格)确认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
3、考生可以接受多个复试通知,但只能接受一个待录取通知,在24小时内未同意待录取的推免生视为放弃推免资格。
4、我校录取推免生须保证录取后能正常进校就读,不得另行就业、出国或再次报考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等。
5、我校不接收MBA、MPA、教育管理(专业学位)推荐免试学生。
苏州大学研究生院
2016年9月13日
具体事宜与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联系:
基层招生单位联系电话 基层招生单位联系电话001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东吴商学院(除MBA外)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MPA)东吴商学院(MBA)王健法学院教育学院/教育科学研究院体育学院文学院凤凰传媒学院艺术学院社会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学科学学院金融工程研究中心物理与光电·能源学部沙钢钢铁学院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部功能纳米与软物质研究院电子信息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城市轨道交通学院纺织与服装工程学院金螳螂建筑学院医学部医学部儿科临床医学院医学部第一临床医学院医学部第二临床医学院医学部护理学院音乐学院医学部第三临床医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7年苏州大学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加强领导,严格纪律,提高推免复试与录取工作的透明度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