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政审情况及体检结果,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拟录取名单将于录取工作结束后公布于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将不予录取:
1.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对所有拟录取的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审查,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审查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各专业只招收以全日制方式学习的非定向博士生。所有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研究生院档案室,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4.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应届硕士考生入学报到时未获得硕士学位证书者取消录取。
2017年深圳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