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基本要求
人文社会科学类:外语成绩≥55分,专业基础课成绩、专业课成绩、材料评价成绩、复试成绩、同等学力加试课程成绩≥60分。
理工农医类:外语成绩≥50分,专业基础课成绩、专业课成绩、材料评价成绩、复试成绩、同等学力加试课程成绩≥60分。
总成绩=[(外语成绩+专业基础课成绩+专业课成绩)/3]×30%+材料评价成绩×30%+复试成绩×40%。
2、各学院(部)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总成绩情况、导师上岗招生的基本条件、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及考生的报考情况等,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且对本单位考生的录取结果负责。当考生对录取结果提出质疑时,学院(部)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向考生进行必要的解释和处理。
2017年苏州大学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