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音乐学(师范)(培养幼儿教育专门人才)和动画专业仅在广东省招生,按省统考方式录取。
2.“设计学类”,设艺术设计学、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和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新生进校后按大平台授课,前二个学期不分专业,学习公共课、基础课,第三学期开始,按学生志愿及有关专业要求确定专业。
3.音乐学(流行演唱)、音乐学(流行器乐演奏)、音乐学(师范)(培养幼儿教育专门人才)和动画专业的录取批次及招生计划,待我校当年本科招生方案确定后更新,请留意本艺术章程的更新。
4.专业排名按分专业、分省独立排名(非全国排名);按省考试院要求,广东省艺术类按广东计划统一划定各专业合格分数(即广东省校考各专业的合格比例为各专业广东计划总数的4倍以内);因广东第二批本科批次市内外计划单列,为便于参考,合格证查询的排名为深圳市内或市外分开的排名(非广东总排名)。
5.专业考试成绩将于2017年4月在深圳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cn)公布,专业考试合格证发放比例为计划数4倍以内(含4倍);合格证将请于4月底左右在本网站自行打印,不再邮寄。
6.新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和专业水平等复查,凡复测成绩未达到入学专业课考试成绩70%的考生,或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7.如果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招生政策有所调整,我校将进行相应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2017年深圳大学本科艺术类有关说明(更新中)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