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时间:4月24日(第一次录取)
征集志愿录取时间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学院将在校园网、官方微信平台发布。
2.录取原则:录取工作在省招生考试办公室领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总成绩,按比例划定控制线,达到控制线以上并已参加省招考办当年高考报名的考生方可获得录取资格。录取按专业及志愿顺序,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总成绩分数相同时依次按数学、语文、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当第一次录取生源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学院将向参加我院考试的考生公布各专业剩余计划,未被录取的考生可重新登录学院网站在公布的剩余计划的专业中填报征集志愿。学院将根据录取情况安排不多于两次征集志愿,征集志愿同样按专业及志愿顺序,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确定预录考生名单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一经我院录取的考生,按上级规定不必参加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与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新生同时入学;未被录取的学生可正常参加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3.时间安排
时间项目备注4月24日-4月25日第一次录取请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4月26日8:00-12:00整理各专业剩余计划4月26日12:00公布剩余计划4月26日13:00-24:00第一次征集考生志愿(考生填报志愿)4月27日8:00-15:00第二次录取4月27日15:00整理各专业剩余计划4月27日16:00公布剩余计划4月27日16:00-24:00第二次征集考生志愿(考生填报志愿)4月28日第三次录取4月29日公布录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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