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沈阳音乐学院代码:10177)
1.报考点的选择
所有考生均须在沈阳市参加考试,选择其他城市和地区报考点无效。务请考生在网报时,选择沈阳市内5区(和平区、铁西区、沈河区、大东区、皇姑区)招考办报考点报名考试。
2.报名时间
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为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
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逾期不得补报,也不得再行修改报名信息(未进行网上预报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在此期间报名,已预报名的信息有效,无须再报)。
3.报名流程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n,教育网址:http://yz.***,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辽宁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院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凡因未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等原因造成不能参加考试或录取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提请考生做好个人信息保密工作,防止他人修改网报信息的事件发生。
4.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允许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基本要求后,考生方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我院研究生考试的外国语语种
学术学位:“201英语一”;专业学位:“204英语二”。
(3)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并在复试前提交报考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须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须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要求填报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院研究生部联系。
(8)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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