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核方式:
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下载《成绩复核申请表》(见附件),并于2017年2月16日晚21:00之前(逾期不予受理)将填写完整的《成绩复核申请表》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syyyxyyz@***,邮件主题以考生姓名命名。
2.复核内容:
统考科目(政治理论、英语)由上级管理部门进行复核,我院对复查申请信息进行汇总上报,自命题科目由我院负责复核。
复核将对登分、合分(小题分、大题分、总分)核算是否正确,是否存在漏评进行复查。
3.复核结果的通知:
复核结果将以电话通知的方式告知考生,请填写准确的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
祝各位考生取得好成绩!
成绩复核申请表(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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