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关加分的规定。符合《盐城市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性加分办法》规定的考生,按规定要求提供准确的证明材料,到相关部门办理审核手续,按相应规定加分投档。
(二)有关报考、录取的规定。往届初中毕业生不得报考江苏省射阳中学和射阳县第二中学。在转学、休学、复学等方面违反省、市学籍管理规定的初中毕业生,不得报考普通高中。对身体残疾但不妨碍文化学习、生活能自理的考生,录取时一视同仁。
(三)有关毕业的规定
凡不参加中考的学生均作为辍学,纳入学校当年辍学率统计之中,不能取得初中毕业证书。参加考试,成绩达到标准,综合素质评价中的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能力为合格,体育合格者,发给全省统一的毕业证书。中考成绩不达标准经学校补考后仍然不及格,综合素质评价中的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能力不合格者,只发全省统一的初中义务教育证书。
2017年射阳县高中阶段教育有关政策规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