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纪监等部门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监督。考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进行全程巡视及监察。特设举报电话:024-89166642。
2.实行复议制度。复试工作结束后,如果考生对复试结果、复试过程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在复试结果公布3日内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4-89166572,E-mail:sytyyjsb@***)提出复议申请,学校将进行认真核实和调查,以确保复试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并在受理复议的7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3.实行回避制度。凡有子女或亲属参加复试的教职工应主动回避招生复试工作,不得参加招生复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