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可在我校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可在我校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②.在文化考试成绩和体育专项考试成绩达到我院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分项目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择优录取,先录取一志愿,我校在一志愿录取未完生计划的情况下,再录取二志愿。
③.考生若已被我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则不能退档,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2017年沈阳体育学院本科专业招生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