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对我校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具体工作由研究生处负责组织实施。
各学院(部、所)要成立以主要行政领导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落实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制定院(部、所)复试工作具体细则并组织实施,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等,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的考核工作。
各学院(部、所)由复试工作小组按学科(专业)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成立复试小组,并要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明确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复试小组负责确定笔试(含同等学力考生加试)、面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复试工作小组的指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小组成员在对考生进行面试时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查评价意见。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
2017年沈阳师范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组织管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