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工作方案、复试成绩及录取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在教育部“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上。
(二)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监督复试工作过程,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学院(部、所)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对报考本单位的考生相应的复试结果负责。
(三)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对有些考场还将派出监察员进行现场监察。
(四)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本方案由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一: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监督举报电话
审计监察处电话:024-86578318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4-86592979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传真:024-86592505
附件二:沈阳师范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查表
附件三:沈阳师范大学2017年定向培养研究生信息登记表
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7年3月17日
本方案由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一: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监督举报电话
审计监察处电话:024-86578318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4-86592979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传真:024-86592505
附件二:沈阳师范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查表
附件三:沈阳师范大学2017年定向培养研究生信息登记表
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7年3月17日
2017年沈阳师范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符合享受研究生加分政策考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