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推荐办法、条件详见《沈阳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修订)》(附件二)。相关工作安排详见《沈阳师范大学2017年推免工作时间安排》中“推荐阶段”(附件一)。报送材料如下:
(一)学生处
1.综合测评成绩及排名。
(二)教务处
1.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材料(每人装订一册)。
2.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情况简表。
3.智育成绩(以“学分加权平均分”为准)及排名。
4.各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内容须含学院推免小组名单及综合测评具体计算方法)。
注:各学院务必于9月19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到学生处和教务处。以上材料均需电子版一份,纸质版须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017年沈阳师范大学开展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