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2*50%;
复试成绩、总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小数。
录取: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总成绩相同者,按初试成绩排序;初试成绩再相同者,按初试科目中外语、业务课一成绩排序。
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序。
①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视为不合格;复试成绩低于
②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课程成绩中任何一门低于60 分(不含60 分)者,视为不合格。
③体检未达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视为复试不合格。
④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复试违纪者视为不合格。
四、调剂工作
参照《沈阳农业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执行。
五、复试信息公开
参照《沈阳农业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执行。
六、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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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保护 | 东营市黄河口职业技术学校 | 3 | -- |
植物保护 | 安徽经济技术学校(原省合肥粮食学校) | -- | -- |
植物保护 | 保定职业技术学院 | -- | -- |
植物保护 |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 -- | -- |
植物保护 | 南通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 -- | -- |
植物保护 | 南阳市宛北中专 | 3,2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