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成绩的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的计算公式为: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按复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2) 总成绩由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获得,采取百分制,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各占总成绩50%的权重。
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2*50%;
复试成绩、总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小数。
录取: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总成绩相同者,按初试成绩排序;初试成绩再相同者,按初试科目中外语、业务课一成绩排序。
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序。
①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视为不合格;复试成绩低于
②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课程成绩中任何一门低于60 分(不含60 分)者,视为不合格。
③体检未达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视为复试不合格。
④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复试违纪者视为不合格。
四、调剂工作
参照《沈阳农业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执行。
五、复试信息公开
参照《沈阳农业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执行。
六、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3) 复试不合格的确认
(4) 考生应遵守诚信,复试后拟录取考生应签订诚信承诺书,保证按期入学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