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并指定1名秘书做复试记录,复试小组对每名考生的作答情况要有现场记录和评语,并妥存备查。
②所有考生要听从考试工作人员的指挥,面试过程中测试考场与等待场所分离。开考后,除考场工作人员和应试考生外,任何人不准出入测试考场和等待场所。
③采取分组面试的考核方式,食品科学方向分别对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外语、实验技能进行考核,考核后将四部分成绩相加即为该考生的总成绩;其它学科方向分别对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外语水平进行考核,考核后将三部分成绩相加即为该考生的总成绩。
④复试小组在评分前召开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标准。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计算平均分,复试小组成员的评分高于或低于平均分的10%(不含10%)时,视为该分数无效,去掉后,重新计算平均分。
⑤面试要进行现场录音和记录,实践环节考核需要进行录像,由复试工作人员负责。复试小组填写每位考生的评语并给出评定的成绩。复试完毕后试题、录音文件、录像文件及复试记录在学院保存一
年。
⑥所有考生在考试期间不得携带手机,一旦发现专业考试和面试过程中使用手机,一律视同作弊行为,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先行考完的考生需要在工作人员引导下离场,不得在考场逗留,如若发现以手机或其它方式向还未参加复试的同学传递考试信息者,视同作弊,将被取消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