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进行指导与审查,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复试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所有参加复试及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认真、严格地执行教育部有关硕士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不得有任何泄露试题和故意提高或压低考分的行为。
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应规定时限。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各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及复试小组进行复议。申述电话:
本办法由食品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举报电话:电子邮箱:@***
食品学院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