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不真实或不准确,将取消录取资格。
2.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不得再报考其他学校,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考和联考。
3.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若到入学报到时尚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4.我校确定接收的非定向培养推免生,如入学报到时无法将人事档案转至我校,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5.复试期间不再安排身体检查,体检工作统一安排在新生开学报到期间进行。
6.咨询及申诉
如有咨询和申诉事项,请使用以下电话、邮箱和公众号与我校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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