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录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考生须在我校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以及考生所在地省级招办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统一测试中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达到相应要求,并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网站公示合格后,我校方能录取。
2、具有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证书,在我校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中成绩优异,并在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中成绩合格的考生,我校将根据考生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经考生所在地省级招办审核同意后择优录取。
3、经我校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并参加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如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当地划定的特殊类型招生低录取文化课分数线),我校将在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审核同意后,参照考生所报志愿择优录取至额满为止。
4、具有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在我校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如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区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在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审核同意后,参照考生所报志愿择优录取至额满为止。
2017年沈阳理工大学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