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档案。凡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均须将档案转递到学校。考生可凭“沈阳建筑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录取调档函”到档案所在单位办理档案转递手续,应届考生按所在学校统一时间办理,非应届考生须于5月30日前办理并寄(送)到录取学院(请在档案材料封面注明姓名及报考我校的学科专业名称)。
各学院档案接收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东路9号沈阳建筑大学XX学院,邮编:110168,收件人及联系方式如下表:
学院名称收件人联系方式(区号024)建筑与规划学院张晋恺24692115土木工程学院白晓雪24694123机械工程学院张 浩24690076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韩仲旭24691889信息学院宫 巍24690043管理学院焦红超24694956交通工程学院肖祖鹏24694862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翟树栋24690301设计艺术学院牛思琦24692252商学院邱明浩24694272外国语学院彭 鹏24690689理学院邓媛媛24690063马克思主义学院张 旭24693980
2.党团组织关系。凡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将党团组织关系转递到学校;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转递组织关系。
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填写方法:党组织关系在沈阳地区的考生,请将组织关系直接转至“中共沈阳建筑大学委员会组织部”,接收单位为所录取的学院;党组织关系在沈阳以外地区的,转至“中共沈阳市委组织部”,接收单位为“沈阳建筑大学”,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到沈阳市委组织部办理转接手续。团组织关系转至“共青团沈阳建筑大学XX学院委员会”。党团组织关系入学报到时交至所在院系所报到点。
2017年沈阳建筑大学致录取硕士研究生档案、组织关系转递类似问题答案